宿州市集中行使行政復議權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
11月1日起,我市集中行使行政復議權,除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、稅務和國家安全機關外,市、縣(區)人民政府只保留一個行政復議機關,由本級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。作為市政府行政復議機構,一個月以來,市司法局共收到各類行政復議案件45件。面對行政復議權集中后案件量增加、案件類型多元化的情況,市司法局積極整合多方資源,多措并舉,切實推動行政爭議快速、實質性化解。
切實推動“一個復議窗口對外”。通過政府網站、微信公眾號等多渠道,向社會公布《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》,宣傳行政復議權集中相關事項。按照通告的管轄規定,監督指導行政機關作出可能影響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時,準確告知當事人有管轄權的行政復議機關,真正實現行政復議案件“統一受理、統一審理、統一決定”。
有序做好過渡期案件辦理。明確過渡期時間節點,政府部門在集中后原則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復議案件。政府部門已經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,以及申請人已經向政府部門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,由該政府部門繼續辦理,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由該政府部門辦理應訴事項。加強過渡期的行政復議案件受理銜接和辦案合作,規范行政復議改革期間行政復議申請、轉送、交接相關工作,有效確保過渡期間的辦案質量、辦案效率、辦案標準不下降。
持續健全完善行政復議工作機制。健全和完善行政復議接待、立案登記、委員審議、調解和解、決定履行等工作機制,不斷提升行政復議案件審理質效。繼續堅持案件集體審議全覆蓋,確保在案件量增大的情況下,集體審議不變通、不走樣。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,解決人員力量不足等問題。(記者 付雪芹)